鲜为人知的陈大受后裔-陈平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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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6: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平阶,字明泰,约1910年生。父陈怀生,陈大受后裔。黄埔6期毕业。据解密的宋氏日记载,1945.2,孔祥熙建议调驻英副武官陈平阶至外交部时,宋子文则在电报上批示:“无须(需)此项人才”。可见,陈当时为驻英武官。1949年以前,陈回祁阳,探访故乡,受到陈大受后裔们的隆重接待。他们在藕塘冲,敲锣打鼓,凉伞旗号,列队欢迎。现在70多岁的都记忆犹新,他们说陈是蒋介石的副官。
   第2次世界大战期间,1943年11月28日,陈平阶曾是中国代表团20个成员之一,参加了著名的埃及开罗国际会议,负责交际和警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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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志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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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13: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心了…… :ns :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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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07: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在黄埔6期的同学录上只填“湖南人”,祖父、父亲没在祁阳住过。陈平阶的子女们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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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09: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大受哪个儿子的后裔?辉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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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09: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代直隶总督悲喜剧:陈大受
www.hebei.com.cn   长城网   2010-01-11 08:42:00  
  陈大受(1702—1751),字占咸,号可斋,湖南省衡永郴桂道祁阳县金兰桥(今衡阳市祁东县金桥镇)人。曾任军机大臣,权力大致相当于宰相(清朝并无宰相、丞相之职),故而民间也称其为“大清宰相陈大受”。



  陈大受幼时沉敏。既长,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选庶吉土。乾隆元年(1736年)授编修,御试第一,擢侍读,充当日讲起居注官,成为乾隆近臣。后任内阁学士、吏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乾隆十三年(1748年)升任协办大学士(权力大致相当于宰相)、军机大臣(权力大致于相当于宰相)、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历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首,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两广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的军民政务)。

  陈大受出将入相,体恤民情,深受乾隆赞许。任内勤政爱民,所到之处,兴修水利,赈济灾民,民受其惠,无私清廉,誉为“惜民”(任宰相时曾为百姓疾苦而哭泣)与“清节”宰相,朝之重臣,一代名相。令世人景仰。清廷嘉其政绩,于乾隆十二年冬升陈大受为兵部尚书。十三年,主会试,转吏部尚书,夏,任军机处协办大学士,教习庶吉士,侍讲经筵,当了皇帝的先生。秋,摄户部尚书。这时正对金川用兵,军事如织,陈大受日夜被召见,参与讨论国家大事。平金川后,出任两广总督。乾隆十六年(1751年)积劳成疾,卒于卒于两广总督任所。军功加三级,死后谥文肃。有《陈文肃奏议》。 



  佚闻趣事

  ● 陈大受少时家贫,其父为人佃耕。同族有商人经常外出贩鱼,家有很多藏书,陈大受为其看家,并借此读书。

  ● 陈大受出身贫寒,因此深知百姓疾苦,任安徽、江苏巡抚时,正值荒年,粮食颗粒无收,百姓以槐树叶、观音土为食。他劳心积虑,采取开官仓、贷社谷、向外省购粮、阻截漕米等帮助百姓度过灾荒。在任安徽巡按时,因饥荒盗贼蜂起,逮捕60多人,经审讯均为一些饥民,他深表同情,将他们全部予以释放。他重视农业生产,在安徽推广一种耐旱的水稻。

  ●陈大受办事富有远见卓识,不落俗套。遇荒年不禁商贾,不禁囤积,有人对此予以责难,他说:“商人贮米,得少利则散,民赖以济”。他还主张“以工代赈”,由朝廷出资,招揽百姓修筑城池,建造庐舍,疏通沟渠,加固堤岸,既能帮助百姓度荒,又有利于公益事业。对工程建设他注重质量,不随便省费,常说:“用省工恶,他日修更倍之,作百年之计,不宜节于目前”。 他悉心治理,政绩卓著,使江淮数百万农户,在荒年中饥饿者得以饱食,死亡者得以掩埋,为当时封疆大臣中所罕见。

  ● 乾隆十年(1745),江苏巡抚陈大受以元和县学训导吴中衡,重修紫阳书院,“请岁于田租内拨银八两,供书院中朱子祀事,祔以张清恪公伯行及高文良公其倬”。

  ●陈大受任福建巡抚时,台湾按惯例每年将粮谷运往大陆,后来积欠越来越多。为了国家的安全,他上奏朝廷,免除历年的积欠。他认为台湾是福建的藩屏,一旦用兵,粮草运输必然艰难,于是千方百计增贮积谷40万石。

  ● 陈大受处事不顾自身的利害得失,曾说:“历事多而利害明,受害即在此。”清代文学家方苞认为这是名言,“可为庸庸者之药石”。陈大受(1702—1751)字占咸,号可斋,湖南祁阳人,清朝大臣。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既长,家贫,躬耕山麓。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中进士,选庶吉士。

  史籍记载

  陈大受,字占咸,衡永郴桂道祁阳县金兰桥人。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既长,家贫,躬耕山麓。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成进士,

  选庶吉士。乾隆元年,授编修。二年,大考翰詹诸臣,日午,上御座以待。大受卷先奏,列御试第一,超擢侍读。五迁吏部侍郎。四年,授安徽巡抚。初视事,决疑狱,老吏骇其精敏。庐、凤、颍诸府时多盗,有司多讳匿,大受定限严缉,月获盗五十辈,得旨褒美。淮南、北洊饥,发仓谷赈之。谷且尽,继以麦。又告粜江南、广东,且发且储。时频岁饥民掠米麦以食,有司以盗论。哀其情,奏原六十馀人。麦熟,禁鵕麹造酒及大商囤积。又以高阜斜陂不宜稻麦。福建安溪有旱稻名畲粟,不须溉灌,前总督郝玉麟得其种,教民试艺有获。因令有司多购,分给各州县,俾民因地种植。事闻,上谕曰:“诸凡如此留心,甚慰朕怀。”

  是年,调江苏,疏请饬粮道较定各州县漕斛,及先冬令民搜蝻子。屡谕嘉奖,并以搜蝻子法令直隶总督高斌仿行。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被水灾,发仓治赈。江南旧多借堰圩塘,或有久废者,被水后尤多溃败,工钜费重,民力不能胜。大受出官粟借之,召民兴筑,计时而成。於江浦缮三合、永丰、北城诸圩,於句容复郭西塘黄堰,苏州、太仓疏刘家河,灌溉潴泄,诸工毕举。七年秋,黄河决古沟、石林,高、宝、兴、泰、徐诸州县罹其患,大受驰视以闻。上命截漕米协济,大受乃命多具舟,候水至分载四出,舳舻数百里,一日而遍。丹阳运河口藉湖水灌输,淤沙需疏濬,大受奏定六年大修,每年小修。后高宗南巡,御制反李白丁都护歌曰:“岂无疏濬方,天工在人补。轮年大小修,往来通商贾。”盖嘉其奏定岁修法利於漕运也。

  十年,有旨蠲明年天下钱粮,大受疏请核准漕项科则,晓谕周知;汇覈地丁耗羡,同漕项并完;酌定业户减租分数,通饬遵行。得旨嘉奖。户部议禁商人贮米,大受谓:“商人贮米,得少利即散,贮不过一岁,民且利焉。请弛禁便。”又言:“城工核减,意在节用。用省而工恶,再修且倍之。”上皆韪其言。常州俗好佛,家设静堂,自立名教。江宁、松江、太仓渐染其习。大受疏请饬有司防禁,移佛入庙;堂内人田屋产,量为处置。上谕曰:“此等事须实力,不可欲速。不然,则所谓好事不如无也。”

  十一年,加太子少保,调福建。十二年,疏言:“近海商民,例许往暹罗造船贩米。内渡时若有船无米,应倍税示罚。”部议从之。疏言:“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又於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上命自乾隆五年起,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又疏言:“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子女田产,每被盘折。请拨台谷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其不原借者听。”报可。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疑之,再鞫,竟得白。或言海上有岛十四,为田万馀亩,可开垦,前政以入告。大受以岛地久在禁令,一旦开禁,聚人既多,生奸尤易。设兵弹压,为费弥甚,利不敌害,辄奏罢之。召授兵部尚书。

  十三年,调吏部,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十四年,金川平,晋太子太傅。秋,署直隶总督。十五年,授两广总督。陛辞请训,上曰:“汝直军机处两年,万几之事,皆所目击,即朕训也。何赘辞?惟中外一心足矣。”寻命协理粤海关。两粤去京师远,吏媮民哤,大受以猛治之,举劾不法吏,政令大行。十六年,以病乞解任,温诏慰留。未几,卒,赐祭葬,谥文肃,祀贤良祠。

  大受眉目皆上起,丰髯有威。清节推海内。以微时极贫,禄不逮亲养,自奉如布衣时。子陈辉祖,自有传。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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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2: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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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史籍记载”中,引用有误。“陈大受,字占咸,衡永郴桂道祁阳县金兰桥人”,《清史稿》中没有“衡永郴桂道”和“金兰桥”8个字,而是“陈大受,字占咸,湖南祁阳人”。那8字估计不是祁阳人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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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6: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衡阳有的网站,硬说陈大受是金兰桥人,查无根据。藕塘冲陈氏们也一口否认自己是金兰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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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7: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藕塘冲陈氏们到衡阳中级法院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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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0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墨 说:
衡阳有的网站,硬说陈大受是金兰桥人,查无根据。藕塘冲陈氏们也一口否认自己是金兰桥的。

假冒的人特多老,所以见惯也就习惯老!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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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5: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大受绝对的祁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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