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话题] 县民政局对干部职工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亮剑”

[复制链接]
查看: 1056|回复: 0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6-15 11: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民政局对干部职工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亮剑”
http://www.qynews.gov.cn  文章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刘自强  时间: 2016-06-14 15:52:11 
    红网祁阳站6月14日讯(通讯员 刘自强)作为民政干部职工,就是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不能搞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营私舞弊行为;我们要高悬正义之剑,斩断伸向低保金的黑手,让全县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县民政局周金生局长在全系统职工会上如是说,该局以此拉开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序幕。

    近年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好,确保了有限的低保资金用在最困难、最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公开公正的低保工作氛围。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个别基层干部和个别民政工作人员乱作为、以权谋私,将一些家庭条件一般、虽存在一定困难,但尚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关系户”纳入低保,将“低保”作为福利待遇享受,极大损害了低保工作的公信力。

    为认真吸取省纪委三湘风纪网披露的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的教训,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县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清查工作,把民政干部亲属违规吃低保问题纳入民政系统“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来抓。截至5月31日前,凡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及镇(街道)、社区、村低保经办人员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了城乡低保的,都要纳入本次清查的范围。采取个人申报、镇(街道)民政办核查、县民政局复查、集中整改的流程,在6月30日前全部清查完毕。

    县民政局要求,此次整改要严格按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法定程序办事,凡不符合低保条件、违反程序申报审批的,一律停止保障,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在全县建立一个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低保工作机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