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作家原创连载】小说《成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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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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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5: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回主场去
       从QD到QY的路程不是很远,两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到达,这是两个规模相当的内陆小县。说着同样的话,建着风格一致的建筑,田间的农作物也是种的一样的品种,唯一不同的是在QD我是客乡人,在QY我是本地人。虽然从我家到QD县城要比到QY县城要近些,但客场就是客场,没有主场那么有亲切感。
       回主场的路上,并没有因为即将对一个生活了将近一年的地方的告别而有任何一丝的留恋。更贴切的来说,用解脱来形容是最合适的词语。回QY,没有告诉任何人,老师傅、师兄弟们,还有家人,我都没有告诉他们。只是一个人走,身上除了那天卖包子的几十块钱再没有多余的钱,新年以来的几个月工资也全部没要。在很多的时候钱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重要的是自由。不要说我不负责任,有谁对我负过责任?也不要说我冲动,年轻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冲动。我这人就这样,不管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反正我就是认为自己没有做错,错了也是对了。
       QY,湘西南湘江边上的一个小县城。跟QD一样有些脏乱。刚下车的时候几乎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来了QY。那天我在一家小旅馆开了个房间,然后下去吃了一碗米粉。实在是太饿了,一个上午没有吃东西,又不知道这边吃饭要多少钱,身上那可怜的几十块钱根本就不算一回事,少得过份。不得不说QY的米粉硬是好吃,还读书那会儿有一个暑假是在QY过的,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天一大早的跑去吃碗米粉再说。吃完了米粉,回旅馆里看了会电视,想到自己孤身一人跑这边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时候堂哥也在QY,但我找不到他,除了知道他是在一家建材门市做事之外一无所知,就连他过年留给我的扩机号码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弄丢了。找不到堂哥,我又不敢给家里打电话,我怕。怕家人会担心我出了什么事情。虽然什么事情也没有,只是从一个原来熟悉的客场回到了几乎一无所知的主场。
       人来人往的街头,我漫无目的的走。夜,彷徨在路灯微弱的光线下,感觉特别的无助。只有在夜里才会有这样的凄凉。我以为自己能够很顺利的在QY立住脚,但是我错了,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一个小包子铺里出来的学徒有谁看得上眼。别说外人,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我想这个世界最不缺少的大约就是我等一无是处之人吧。川流不息的路口,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原来是这么的微不足道,甚至连一颗尘埃也比我更有份量。一个人若是卑微到如此地步那真的是还不如死了的好。不过不能去死,那样太划不来了。还有那么多的衣着节约的姑娘等着我去安慰,还有大把的钞票在向我挥手,还有很多,说不上来了。只要还活着就是好事,活着就有希望。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快要死去了,原因是那天下午又去了游戏厅赌运气。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也被麻将机给吞了,晚上没得钱吃饭了,如果明天还找不到堂哥的话我该怎么办呢?是去某位不愿去的亲戚家还是向家里求助?亲戚家自然是被排除掉了,宁愿饿死也不去看人家脸色。至于家嘛,我那个贫穷的家能够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吗?还是不要告诉家里了吧。一个晚上,只喝了一杯豆沙勉强填一下肚子。走过一家录象厅的时候想啊,反正已经没钱了,干脆一点,置之死地而后生,于是剩下的几张皱巴巴的小钞票又落进了别人的口袋。靠,我是个白痴。
       不得不说我这人有时候挺喜欢冒险的,从来不给自己留退路,没钱了又能怎么样,难道这年头还会有人饿死不成?这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后来在很多别的地方也没少做这类事,总是把自己搞得一身狼狈。我就记得前年我在广州的时候,身上还剩一百来块钱的样子吧,又没找到工作,眼看着明天就要啃包子馒头过日子了,但那天晚上愣是一个人跑去一西餐厅喝了杯咖啡点了份便宜的牛排,把钱花得只剩下刚好够买票坐地铁去另外的一个堂哥那里。有的时候我更多的像一个行事偏激的疯子。不把自己弄得惨不忍睹不肯罢休。也许这也是这么多年还没解决基本生活需求的一个因素吧。骨子里透着随意,对什么也无所谓,这是一位好友给我的评价。其实我想说我并不是一个喜欢随意的人,也不是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相反,我在意很多的事情,只是比较喜欢拿自己开刀,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而已。
       第二天,恩是的,又是第二天,故事里总有很多的第二天。话说第二天一大早,去旅馆把房间退了,还有二十来块钱的押金。一整个白天,只买了三块钱的包子充饥,喝的是自来水,真的很惨。下午的时候还在犹豫是回家好还是留在这里好,身上退回来的押金还能够支撑我买张回家的车票。汽车站的旁边,我思考了很久,终于做好了准备打算回家再说。但在半个小时后,我彻底断送了这个回家的机会,原因很简单,汽车站的旁边有家游戏厅,等车的半个小时里我进去过一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袖清风。回不了家了。天要收我,谁也拦不住。
       上帝终究是仁慈的,在把一个人的门关上的时候从不会忘记再给人开一扇窗。瞧瞧人家外国的神,多么富有人道关怀,比起那些佛祖啊观音啊什么的管事多了。至少人家耶和华还上过班,看到了本人的处境于是便给我安排了一个窗子。傍晚的时候,我在街上游荡,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个人跟我堂弟长得非常像,走近一看,果然是他。不得不说我这堂弟出现的真是及时。晚饭有着落了,睡觉的地方也有着落了,我就说嘛,人倒霉也不会倒霉到没有任何地方可去的那种地步。看来我这人还是有点人品的。
       堂弟比我小一岁,去年也曾经跟我一起进过包子铺做学徒。后来病了,发烧一直不退,老师傅很没有人情味地把他打发回去看病去了。说是病好了再回来做事,其实还不是冷血,这点我看得很清楚。因为那时候老师傅家里那边也有个男的在包子铺做学徒,跟堂弟一样高烧不退,后来检查出来是伤寒。可我的这位老师傅是怎么做的呢?不但没让他回家,还自己出钱给人治病。这就是差别啊,只因为我们是外面找的,不是同乡,所以做事也分了三六九等。也就是堂弟那事之后,我就萌生了离开的念头。所以我对自己的不辞而别一点也不后悔。我一直坚决地认为,不辞而别不是我不够勇气去面对,而是我不愿意去面对,因为它不配。堂弟在看到我之后没有说太多的话,他是一个话不是很多的人。他告诉我我走人的事情当天就传回了我的家里,现在我妈很着急,要我打个电话回去。我说我没钱了。他说他身上也没钱,要我去找堂哥,也就是他的亲哥哥。我确实也是没钱,那会儿他正在一装修承包商那里做学徒,一样的没什么钱。在堂弟的指点下,我沿着他说的方向找到了堂哥。
       堂哥刚一看见我的时候也很惊讶,他没想到我居然能够找到他。他说,老马(我小名),你老人家就厉害呢,这么大个事也不跟家里打声招呼,说走就走,你算是做得出了。我说我不想告诉家里,他们会担心。堂哥说你这样做难道就不会担心你了吗?堂哥的话像一根刺,刺进了我心里最软弱的部位,强烈的疼痛感让我说不出话,我很难过,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并弄成了现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已经无法挽回了。看我不说话,堂哥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要我等下打了电话回去,晚上在他那里过。我答应了。
       那天晚上堂哥在旅馆给我开了间房,睡在旅馆的床上,久不能眠。我失眠了,第一次感觉到了长大后的烦恼。为什么人要长大呢?鬼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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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蛮显了,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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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8: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都叫你驴子呀,我也跟着叫驴子,第一次离家出走吧,你是解脱了,家里人急哭了,有性格的人,逆境中早成人呀!不好的家境,回去能干嘛呢?肯定是一顿臭骂,估计骂你,你倒还好受点,是怕爱你的外婆,妈妈为你哭泣,你走时也给家里人留个信呀!可以理解咯,正是判逆的年纪!换我,很可能跟你一样的选择,看后面的故事,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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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9: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像,期待您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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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22: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只看了2章,明天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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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7: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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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5: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还是包子
       到QY的第三天,老天终于开眼了,我终于找到一份工作了。新找的工作依旧是在包子铺里。包子铺的名字也叫李师傅,同样的,老板也不姓李,一直很纳闷,为什么两座不同的县城里会有两个李师傅包子,刚开始还以为只是撞车呢。后来看电视里面老有个悦来客栈,于是便问问朋友,朋友告诉我那是古代最大的连锁酒店,那时候才明白,原来这李师傅也跟悦来一个性质的,属于连锁包子铺。
       在这个包子铺里,又生活了三个月之久才最终离开了这个很有前途的行业。其实包子铺的确是非常有前途的,出来了可自己开店子,只不过那时年轻,受不了这样的辛苦。
       进这个包子铺我是经过一位师兄的引荐才近来的,师兄叫小刚,一起在QD李师傅包子铺共事了半年的时间。小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比我矮上一点点,脸上跟我一样也有两个酒窝,总之长得还算是不错的了。我记得那天早上,我沿着人民路一直走,然后转浯溪路一路向南,后来在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路口左转。一路看了一个又一个招聘牌,也问了几家店子,结果谁也不愿意要我,没有人看好我做包子的能力。在左转走到路的尽头的时候,一个挺眼熟的招牌进入视线范围,定睛一看,呀,我不是来QY了吗?怎么这里有个李师傅包子?难道我又转回去了吗?不行,得去看看,敢盗用人家的招牌,好歹哥们在李师傅里面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这师门招牌被盗用,实在是叔可忍婶不可忍。这事要就这么算了那李师傅包子这名号以后还怎么在包子界混?两手一捋袖子就要冲上去理论,一走近看,哎呀,这不是小刚师兄那小子吗?什么时候跑这来开分舵了?一问才知道,这小子已经转会来QY店了。
       我问他什么时候来的,不是去年走的时候说是去广东了吗?他说过年后来的,这里的老板跟老师傅是亲戚关系。我问他这里现在还要不要人。他说要,等收摊了带我过去看看。我说我在那边是自己走的,一分钱没要,这老板知道了会不会跟老师傅说。他说没有关系,不说就是了,还有就是他们并不是很熟的亲戚。我又问他,怎么这里也叫李师傅包子。他说都是亲戚,叫李师傅包子的还有好个地方有,全部是他们这些亲戚开的。
       上午九点半,小刚收摊了,我就跟着他一起去了QY李师傅。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人,二十岁左右,很魁梧,顶着个大肚子。见到他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这里的大师兄,因为怎么看都不像个老板,那时他正光着膀子蹲在地上修推车轮胎。新老板叫和平,很普通的一个名字。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问我有没有做过,在哪里做的,对工资有什么要求。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我居然掉了链子,把自己在QD李师傅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告诉了他,除了自动出走没跟她说其他的基本上告诉了他。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和平答应了我的工资请求,我也同意了他给出的工资标准。这个工资标准一直是我难以启齿的一件事情,一现在的想法来看,先不说钱多钱少,光这个数字就肯定不干。为什么呢?因为他给的工资是二百五一个月。二百五,我真的有点二,居然接受了,想来也是那时候还不知道这词的意思的缘故吧。反正那时候对这个数目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比老师傅那里要多拿二十块。想想又有点可笑,难道我顶着那么大的压力从QD跑出来,就是为了多拿二十块吗?鄙视自己,强烈鄙视自己。
       刚一开始进这个包子铺的时候还是有点小兴奋的,做事什么的也挺积极的,什么事都愿意做。人一般都会这样,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之后就会变得非常油条,做什么事都觉得没劲,而这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没劲的地方。生活很差,菜里难得见到几片肉,大多数时候都是以蔬菜为主。我说和平老板啊,虽然说这蔬菜属于绿色食品,多吃对身体有好处,但你也不能喂猪一样老拿蔬菜喂我们啊,也不想想我等兄弟们正是长架子的时候,你不为兄弟们的健康着想,至少也得为你那一车车的包子着想啊。这每天青菜萝卜的你就不担心我们没力气推不动车子出不了摊啊?真是的。这要是再遇上点什么意外,谁有那么大力气保持这推车的平衡,难保不翻车啊。记忆里的那三个月好像就只有他老丈人过来和老板娘生孩子吃了顿肉就没见过什么荤的。你说这老板做的,简直就跟万恶的地主一个样,而我们呢就好比那些可怜巴巴的长工。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怨不了谁,只能说自己真的是个二百五。
       虽然和平老板出手不大气,但兄弟们还是有自己的办法去打打牙祭。包子铺出门不远就有个小市场,那里有买凉菜的,小刚经常和我一起去那里买凉菜下饭。一到了晚上吃饭的时间,两三个人端着个碗就往市场里钻,跑卖凉菜那里先买点荤的养养嘴再说,偶尔在摊子上弄了点小收入还会去弄点啤酒什么的。老板不在乎你,但自己不能不在乎自己,该吃的还是要吃,该做的还是要做,开心就笑,不开心不鸟你,你能把我怎么样。反正你给钱我做事,除此之外我不记得你你也不会想起我。
       三个月之后走的那天,除了小刚,我没有跟任何一个人道别。和平老板我也没跟他打招呼,拎着个包就直接走人了,当然该结算的工资还是结了的,人不能老吃同样的亏不是,有钱不拿那还不真成了个二百五了。我白叉叉虽然有点小白但还不至于那么二。这次的离开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开。那以后我再没有从事过白案工作,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将以前在包子铺学到的东西全忘记了。忘了就忘了吧,又不靠这个吃饭。至于QY这家李师傅包子,除了小刚,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了。几年不见小刚了,不知道他现在结婚了没有。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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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7: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港楼主现在也会做这种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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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2: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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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4: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到果当再等哈着,,
哈有好文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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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15: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的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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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15: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失踪一段时间,文字得慢慢写。有时间就写点,没时间就先晾着。想起来了就写,别强求啊,随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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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奇怪的缘分
       小刚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人。与他一起的日子永远也不会觉得乏味,他永远是那么活跃,不论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他都可以很快地让你笑起来。
       我与小刚之间的友谊很单纯,纯粹是谈得来,不像现在的人,与人交往总带点别的什么东西。那时候我与他还有一个叫军的男孩子三个人一起,同睡一张用很大一快木版架起来的大床。说是床也并不能叫做床。只是底下用几根大木头支起,上面铺上一块很大的板子,再垫上席子等等那也就算作是床了。简陋是简陋了点,但总比QD的地铺要好了一些吧。说起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与小刚他们常做的一件事情是在街上跟踪小姑娘。
       记得那年的夏天,我和小刚买了同样款式的衣服,有点像情侣装,很多人开玩笑说我们是同志。但其实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那天我们照常在收工之后出去溜达,手拉着手,丝毫也不觉得尴尬,因为什么也不懂。我们正在街上逛着,小刚那小子眼睛贼得很,大老远的就看见前面有两个身材很不错的女孩子。小刚转过头问我跟下去怎么样。我说好啊,反正也没什么事。
       说做就做,俩傻小子一合计就什么也不顾地跟了上去。当然我们纯粹是跟着好玩,没有任何的不良企图。只是远远吊着,保持一个能看到那俩女孩子的距离,她们走我们也走,她们停我们也停,转弯也跟着转弯,反正就是跟着你,我们也不做别的,看你到底去哪里。大约跟了几分钟止后,我们的行动被那俩女孩子给发现了。可怜的小妹妹啊,哥哥们没有恶意的啊,只是恶作剧跟你开个玩笑啊,跑那么快干嘛,哥哥我又不会吃了你。瞧你那担惊受怕的样子就像有个鬼跟着一样,用得着这样吗?不够意思,太狡猾了小妹妹。不管我跟小刚有没有恶意,我相信在那时候那俩小妹妹肯定吓坏了,也肯定把我跟小刚哥俩当那啥来着了。不过哥哥心情不太美妙,一时间也没什么乐子可找,正好你们赶上了那就莫怪了啊。继续跟。小刚那小子也忒不厚道了,老叫我加快脚步,自己却在后面磨蹭,不得已,不管路上有没有人了。我拉着他的手大声地说,你快点好不好,再不赶上去那两个美女就快跟丢了。这一句话引起不少的路人侧目,不过我可不管那么多了,继续向小刚大声嚷嚷。没办法,小刚不得不加快了脚步跟上来。小刚的速度是提上来了,不过那俩小姑娘也不简单,听到我说的话之后更是用跑一样的速度往前赶,还学会往菜市场跑了。小样,以为人多就跟不到你了吗?也不看看我家小刚多好的眼力。据说这小子视力测试表上面最下面那一条都看得清楚,那像兄弟我,能把中间的几条看清楚就不错了。小姑娘的脚力好,我家小刚的眼力好,跑哪也逃不掉。在小刚的火眼金睛之下还很少有美女能逃得掉他的视线,何况还跟了那么久,小妹子,哪里跑?
       不得不承认,这女人逛街的功夫的确是折腾男人的一个绝招,招招致命,绝不空杀。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跟小刚就有点支撑不下了。我们倒是想支撑下去啊,没办法啊,人家姑娘家就瞅准了俩男人绝对不会进女性服装店,拼了命地往服装店里面钻。你说你反跟踪我们哥俩就算了,没事还试什么衣服呀,试了就算了,还一个劲地挑毛病做什么?完了还不买人衣服,你说缺德不?折腾我们哥俩在外面等就算了,你说你没事找人家服装店老板晦气做什么哟?还有你这俩小妹妹也太没有职业道德了,既然被跟踪了就得有被跟踪的觉悟,要是你们俩一副惶恐的样子也不至于我们一直跟着啊。乐和一阵我们也就准备撤了啊。你这又担心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是在折磨人吗?真是的。太不敬业了。那天起,哥们算是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事千万别跟女孩子逛街。虽然说吧,我跟小刚并不是陪她们逛街来的,但也差不多了,她们走我们也走,她们停我们也停,她们进服装店我们就在外面等,你这是带俩保镖呢还是怎么的?
       为了给这俩姑娘施加一点压力,好让她们能尽职做好被跟踪者的角色,在她们从一家服装店出来的时候我和小刚急忙赶上去,就跟在她们身够不到三米的地方。情况危急啊,小妹妹,哥哥我来了,很快就将看到你们那惶恐的眼神了。急了,她们急了,我看到她们明显快了好几倍的步伐,还有他们俩小姑娘带着颤抖的声音在急促地进行交流,声音里带着一点点哭腔。终于急了吧,小妹妹,其实哥哥真的没有恶意的。莫哭莫哭,最多走完这条街就不跟了。你问我这条街还有多长?哦,我不知道,大概还有两三里路这么长吧,不过快了,快了,很快就会结束了。小刚那小子又发现别的猎物了,很正点。一直走到那条街的尽头,就在我和小刚准备返回原路跟踪另外一个美女的时候,那俩小妹妹也终于想到了摆脱我们的办法。办法很简单,这大街上到处都有老爷车,还有一趟叫做东方快车的面的线路。在一个叫黄府坪的地方,那俩小妹妹终于叫了辆车走了,临走的时候还骂我们来着。
       可怜的小妹妹呀,怎么早没想到呢?一早就叫辆老爷车甩掉我们不是什么事也没了?何苦来着,还一直走,还装闲逛,知道错了吧?恩,知道就好,记得下次去什么地方千万要坐车啊,还有别老是逛街不买东西。最看不惯你们这种逛街不买东西的。什么?你说我们也逛街不买东西?拜托,哥哥我是出来看美女的,又不是出来逛街的,真是混为一谈,小心告你诽谤,哼。
       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有缘分这东西,2004年秋天的时候我居然在一家夜总会认识了那个被跟踪的两个小妹妹中间的那个姐姐。那姐姐的名字叫芬芬,认识她的时候我是在一家夜总会里面做调酒师,她是做收银员的,都是在一个吧台里面混的。
       那是一个下午,我们在聊天。我说我以前做过包子。她说她家旁边那里也有人做包子,里面有很多的男孩子,经常跑出去跟踪女孩子,她也被跟踪过。
       我问她家住在哪里。她说住在白沙小区。
       白沙小区,李师傅包子以前不就是在那里的吗?
       我又问她那个包子铺的名字叫什么。
       她说叫李师傅包子。
       我说好巧,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她问我那时候是不是经常跟着女孩子逛。我说是啊,这事我常做。她说你个混蛋,接着就是一招降蛇十巴掌拍得我差点没被烟给呛死。
       我说你打我做什么?
       她说,你个狗日的,那时候没把我的我妹妹吓死,我看到你这一头长毛就想起来了,你是不是经常跟一个男的手拉手逛街?
       我说是的。
       那你们有没有跟过两个女孩子一直跟到黄府坪?芬芬问我。
       我说不会那么巧是你吧?
       接下来的事情不言而喻。我顺理成章地被修理。再然后我又成了每天晚上送她回家的义务保镖。她要打我我不能还手,打牌必须告诉她我手里有什么牌,还得给她削苹果吃,冷了我得把外衣脱给她披上自己冷着等等。那时候我的腰部老被捏的青一块紫一块。
       不过很可惜,某人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珍惜。那年的冬天,某人因为初恋情人从广州回来了,某人又屁颠屁颠地跑去再续前缘了。当然到最后某人不但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反而因此而患上了抑郁症,某人也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学会珍惜。
       而那个叫芬芬的女孩子呢,在看到此种情况下之后选择了安然退出。这是一个很知性的女子,如果当初某人能够懂得珍惜眼前人的话,也许后面很多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缘分,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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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12: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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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8: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天没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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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07: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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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5: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关于初恋
       于很多人来讲,初恋总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当然白某人也不例外。不过回忆终究是回忆,但是既然说到了,那就讲一下吧。
       初恋是在过了十八岁生日之后的次年春天。那是个阳光格外灿烂的春天,她走进了我的视线里面。那时我在一家中西餐厅里面做服务员,餐厅的名字叫汤姆,跟我读书时英语课本里面的男主角叫一个名字。汤姆餐厅里面卖一些汉堡、薯条、炸鸡之类的东西,主要经营垃圾食品,也卖点煲仔饭、商务套餐等一些中式快餐。后来生意不好转做中餐。说是做服务员但做的事也蛮杂乱的。吧台的事要做,服务员的事也要做,厨房里面也有一些事情分摊到了我的头上,整个把我当一勤杂工在搞。工资也很低,四百一月,包吃住。不过比在包子铺里面的待遇是要好上了不知道多少倍,顿顿有肉吃。
       她的名字叫飞,个子不是很高,整体很有肉感的一女孩子。认识她的那年她才十六岁多一点点。就是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却已经在外面闯荡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那时她刚从娄底回来过年。那天具体是年初几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天我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跟老板娘谈些什么。从她身后走过的时候闻到一股清新的洗发水味道,那气味叫人舒坦。我绕过她去了吧台里面问比我早三个月来汤姆餐厅的堂哥那女孩子是谁。堂哥告诉我那是老板娘弟弟的老婆的妹妹。搞那么长的称呼做什么?直接告诉我老板娘老弟的小姨子不久行了?貌似这称呼也够长的。或者直接说是老半娘亲戚不就完了?还玩绕口令来了。不过这关系还真如那称呼一样,扯得可够远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转了出去。仔细一看,呀,这小姑娘挺不错的啊,还这么高。其实她并不是很高,只是那天穿了一双很高的鞋子,不过我光顾看人家脸蛋去了,没注意到她穿的鞋子。又往她后面转了一圈,试着比比看她到底有多高,这个举动引起了好几位同时在偷偷地发笑。同事的偷笑让她引起了注意,转过身来看有个什么东西在后面。不得了了,赶快装作有事去楼上溜走了,好一阵的工夫不敢下来。等我鼓足了勇气下到一楼大厅的时候,终于看清了她的样子。很可爱,其他的就不多做描述了,反正很可爱就是了。
       等我又转了一圈回来想再看看她的说话,她人已经走了,我很失望地看着落地玻璃窗外面,想着什么时候能再看到她。老板娘这个时候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把我叫了过去问我这个女孩子怎么样。我知道老板娘问我这话的意思,脸一下子刷地红到了脖子根。在同事与老板娘的笑声中我又跑楼上去了,没办法,那时候哥们我特害羞。虽然老在街上做一些任意妄为的事情,也在QD的时候被某无良女子给那啥了,但对这方面还是有点小害羞的。后来这事一直是他们取笑我的一个话题,没事就老问我那天为着人家转什么,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飞在几天后也过来上班了,这让我很兴奋也很为难。没事老盯着人家屁股后面看,等人一转过身马上又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一见到她我就紧张得要死。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那时候是怎么追到她的。要什么没什么,就连跟她说句话的胆量也没有。
       对飞的正式追求是在得知她要走的之前那天。她说她要去娄底了。我问她去那里再什么。她告诉我她以前是在一家美容美发中心做事,想回去那里,她还说自己做不来服务员。我说您走了的话有人会很伤心的。她问我是谁。我说是我。她没有说什么。可能是两个人都还小吧,一时间找不到好的话题,就那样干耗着,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氛围很差劲,难受得要死。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说你不要走好不好?我有个朋友也在一家美容美发中心上班,如果想做这行的话我可以帮她弄到那里去。她说可以去看看。于是我带着她去了朋友那里。
       朋友所在的美容美发厅是一家综合性小饭店的一个小分部门,我以前在那里上过班,在餐饮部做传菜生。认识里面很多的人。其中就有个叫发哥的,他老婆由于我的介绍在汤姆餐厅上班,所以我说要他帮忙把飞弄进去,他一口就答应了,而且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搞定了所有的事情,飞只要第二天直接过去就可以了。
       从朋友那里回来的那天下午,哥们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发神经给人送花了。下午出去在外面认的干姐姐那里买了十一朵玫瑰花送给飞。从干姐花店里走出来的某人在一瞬间便成了街上回头率最高的一个人。你想啊,一个大男人的,抱一大堆玫瑰花在手里,黑色披风,头发老长,一双鞋子不知道有多久没擦了,还一脸色咪咪的笑容,想不叫人回头多看几眼都难啊。我都在想,当天的我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做这种现在看来很白痴的事情呢?不明白,可能是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吧。
       回到汤姆餐厅之前我先打了个电话回去,问了一下飞有没有在里面。在得知她在的消息后我告诉她在那里等我,我有东西要松给她。送花的情景特别的搞笑,她一直不敢接我手里的花,而我又紧张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下去才好。要知道当时餐厅里还有客人在里面,还有两三个同事也在。她一直不接我就一直红着脖子直挺挺地把花递在她的身前。关键时刻还是女孩子有办法,她很快就跑到了吧台后面的小仓库里躲着。嘿嘿,你不跑里面去哥们我还不知道怎么下台呢。一不做二不休,我也跟了进去,直到她接受了我送的花为止。末了还说了句希望她不要走。然后的事情就边得简单多了,追女孩子嘛,走出了第一步,后面的就容易多了。
       那天晚上她下班的时候,我死皮赖脸地说要送她回家。她说送她回家可以,但不想拿着那束花。我说我先帮你拿出去,到了外边你再自己拿着。她没有反对。我就那样捧着花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溜了出去。我实在是受不了同事的起哄。到了餐厅的外面才感觉到好了一些,呼吸也变得顺畅了许多。我说我们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她说好。
       顺理成章地,我们出去约会了,去了那个她即将要去上班的那个小饭店,环境幽雅的大厅里,我点了一杯咖啡,曼特宁的。那时候我正刚刚接触这个行业,对咖啡很是着迷,还学着人家不放糖,苦死了。但没办法,既然装了,那就得一直装下去,咖啡虽苦,爱情总是甜蜜的。有了爱情,咖啡的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爱情是美好的,不过美好的东西总是不能长久,尤其是初恋。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我的初恋就以失败而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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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6: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追妹者蛮狠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1-5-1 06: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追妹几胆子很大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1-5-2 07: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更新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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