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野外用火不慎,单独扑救丧命
野外用火不慎,单独扑救丧命2015-04-17 祁阳公安 [url=]祁阳公安[/url]
2015年4月16日,祁阳县浯溪镇长流村4组“栗山坳”地段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孙某生(男,52岁,灯塔村一组村民)。
经查:4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孙某生来到“栗山坳”地段责任田里,点火清理田间茅草时,因天气枯燥温度较高,火势蔓延到相邻的田里。为防止火势扩散,孙某生一个人在长流村“雅山坳”山上开始扑火,不慎被火烧伤。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通知120、119前来支援。火势在消防队员、浯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周围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控制,但孙某生却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在此,民警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注意野外用火安全,注意用电安全,及时对家中电路、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如不幸遭遇火灾险情,请第一时间向警方寻求帮助,避免盲目个人救火,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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