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湖南省各县等级——
北洋政府时期全国各省县等划分不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除广西划分五等之外,各省县等统一划为三个层级。民国末年,各省县等划分又趋于混乱。因此,本帖以稳定时期的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准。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省直辖县的省县二级制,城市型政区开始普及,有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
湖南省有一等县22个,二等县21个,三等县31个,未定等级县1个,省辖市2个,共计77个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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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韩绪
三等县(31个)
新宁、城步、安乡、南县、安仁、酃县、永明、江华、新田、资兴、宜章、汝城、桂东、临武、蓝山、嘉禾、凤凰、泸溪、辰溪、麻阳、保靖、龙山、桑植、古丈、靖县、会同、通道、乾城、永绥、晃县、大庸。
三等县现状
地级市(1个):张家界(大庸)。
自治州驻地县级市(1个):吉首(乾城)。
县级市(1个):资兴(政府驻地由兴宁迁唐洞)。
县(22个):新宁、安乡、南县、安仁、炎陵(酃县)、江永(永明)、新田、宜章、汝城、桂东、临武、蓝山、嘉禾、凤凰、泸溪、辰溪、保靖、龙山、桑植、古丈、会同、花垣(永绥)。
自治县(6个):城步、江华、麻阳(县治由锦和迁高村)、靖州(靖县)、通道(县治由县溪迁双江)、新晃(晃县)。
2017-03-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