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赛 纪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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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08-7-8 17: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凡参加本次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服从联赛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比赛,超过正式比赛时间2O分钟未到者,一律作弃权处理。
        二、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取消运动员资格外,还将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判对方队胜。
        三、运动员、教练员身体必须健康。
        四、在竞赛过程中,对拒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可判定技术犯规,当场被判二次技术犯规者,取消本场参赛或执教资格,并予经济处罚。对谩骂、侮辱、殴打对方队员、裁判的,视其情节,由联赛委员会决定取消本年度联赛资格,情严重者除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外,依法进行处理。
        五、比赛过程中,所有比赛事宜全部由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向记录台或裁判员提出,否则不予采纳。
        六、裁判员要严于律己,公正、公平、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团结协作,对有意偏袒,群众反映大的,将取消下年度联赛执法资格。
        七、l、遵守体育道德,保证不恶意伤害对手,否则由当事人对后果负责;2、比赛中发生各队队员正常受伤情况,由本人承担。组委会支持各队对队员购买保险,特别是对青少年球员。
       
                                        联赛组委会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08-7-9 2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去年好象有人受伤了
今年搞这样的,是不是为了一防万一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08-7-9 20: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去年我们队的队长受伤,希望今年联赛不要发生去年那样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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